库存货品存放地址变更后发生失火,保障公司是否需要抵偿?点燃的车辆及货品该谁抵偿?
发布日期:2024-11-19 18:01 点击次数:106
货车发生失火,点燃了车辆及货品。供应链公司向保障公司建议理赔请求,并将因本次事故向第三方的追偿权转让给保障公司。之后,保障公司向法院告状,条目司机及案涉车辆挂靠公司赔付。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稽查院稽查官回拜了沿途民事抗诉案件确当事东谈主老李。老李是黑龙江大庆东谈主,从事货运责任已有二十几年。2018年7月15日,老李接到宁波某供应链惩办有限公司东北专线的货运见知,驾驶重型半挂念引车从宁波运载56票货品至长春、哈尔滨。途中,车辆前大灯顷刻间熄灭,老李要紧泊车查验时发现驾驶室内冒出浓烟,右侧发动机位置蹿出火苗。尽管老李立即拿出熄灭器救火并向傍边呼救,但火势飞速膨胀,最终导致车辆及车载货品全部点燃。
事故发生后,辽宁省某县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失火事故认定书合计,货车发火的原因不错舍弃东谈主为放火及留传火种,但不行舍弃车辆电气澄莹故障或机械故障激勉失火。供应链公司依据与保障公司的国内货品运载保障公约,向保障公司建议理赔请求。保障公司支付了75万余元的理赔款和3.6万余元的公估用度,并赢得了供应链公司对第三方的追偿权。随后,保障公司向法院告状,条目老李偏激车辆挂靠公司抵偿合计79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诉讼用度。
宁波市镇海区法院审理后合计,老李属于保障法第六十条规则的“局外人”,判决老李抵偿保障公司75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判决收效后,保障公司请求强制推行。面临80万元的大宗债务,老李从大庆赶到宁波,向宁波市中级法院请求再审,但被驳回。
2023年6月15日,老李向宁波市镇海区稽查院请求监督。稽查机关受理该案后,查阅了原审卷宗,听取文书东谈主意见,并考核探讨单元了解情况。经考核,该批货运保费由老李交纳,供应链公司收皆后息争交给保障公司。一审法院因未查询到老李的探讨姿首,聘用公告投递的姿首投递出庭诉讼布告,导致老李未能干涉庭审。
为确保案件自制公正办理,镇海区稽查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东谈主民监督员参与听证。听证会后,该院以老李享有共同的保障利益、不应当抵偿经济耗费为由向宁波市稽查院提请抗诉。历程估计,宁波市稽查院合计老李享有保障见识的利益,保障公司不应利用代位求偿权。2023年9月4日,宁波市稽查院向宁波市中级法院建议抗诉。本年7月24日,法院选定稽查机关的抗诉意见,判决排除原审收效判决,驳回某财保公司的诉讼请求。